批评堕胎 总统罗纳德·里根发表演讲“邪恶帝国”演说
三、批评堕胎:为家长的知情权、为胎儿的生命权辩护
不久前,一个热忱地关心非婚生子女和堕胎数量增加的公民组织,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诊所网络,专门向这些女孩提供帮助,并且希望缓解这种局面。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没有责备他们的用心。然而,在他们用意良好的努力中,这些诊所在不知会其家长的情况下,为未成年的女孩提供咨询以及一些避孕药物和设备。
多年来,联邦政府一直在资助这类诊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会颁布法令,务必实现家长参与的最大化。然而,这些药物和设备是在没有得到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开出的,而且开出之后也没有知会其家长。
现在,我们已经下令接受联邦资金的诊所,在实施避孕帮助后必须告知其家长。美国一家主流报纸在社论中批评我们,将其称为“告密规则”,还有人批评我们侵犯了年轻人的隐私。一位法官最近签发一项禁令,禁止执行我们的规定。我看过电视讨论会对这一议题的议论,也见识过专栏作家对我们错误的“高谈阔论”,但似乎没有人提到在性问题上道德理应有一席之地。
难道所有的犹太-基督教传统都是错的吗?难道我们可以相信如此庄重之事(注释:即性行为)可以视之为没有潜在情感和心理伤害的纯生理行为吗?向子女提供忠告和建议,防止孩子犯下有可能影响终身的过错,难道不是为人父母的权利吗?
本届政府中的许多人都想知道,家长对政府侵犯他们家庭的行为有何看法。我们将在法庭上战斗。父母的权利、家庭的权利优先于华盛顿的官僚和社会工程师的权利。
但是,反对通知父母的战争,不过只是削弱传统价值观乃至取消美国民主的原始条款的诸多努力中的一例。当宗教充满活力,上帝庇佑下的法治得到承认时,自由就会繁荣。我们的国父通过第一修正案,是为了保护教会不受政府干涉。他们从未打算在政府和宗教信仰本身之间筑起一堵敌对之墙。
这种证据遍布于我们的历史和我们的政府。《独立宣言》提到上帝的次数不少于四次。“我们信靠上帝”的箴言铭刻在我们的货币之上。最高法院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要举行宗教祈祷。国会议员也以祈祷开始他们的会议。我相信,美国的学童有权享有与最高法院大法官和国会议员相同的特权。
10多年前,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差不多废除了50个州的保护胎儿权利的法令。人为的堕胎现在每年夺去150万胎儿的生命。终结这场人伦悲剧的“人类生命立法”(Human life legislation)终有一天会在国会通过,然而在通过之前,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除非能够证明或在完成这种证明之前——即胎儿不是有生命的实体——我们必须保护他们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大家可能记得,当堕胎现象开始时,许多人,事实上,我相信在座的许多人已经发出警告,这种做法可能会降低人们对生命的尊重,为堕胎辩护的哲学前提最终能够为其他攻击人类生命神圣性的行为辩护,比如杀婴和安乐死。就在去年,一家法院允许用饥饿的方式杀死畸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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